防范e租宝类事件再现 互联网金融需牌照化管理

来源:中商情报网     作者:次

这两年来,一些“伪金融”活动随着金融创新浪潮沉渣泛起,借“创新”之名,让普通投资者真假难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对游离在灰色领域的互联网金融公司要严格规范;涉嫌非法集资、自融、庞氏骗局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要坚决取缔;要严格限制互联网金融准入门槛,实行牌照化管理。

“伪金融”有四种具体表现形式:一是非法集资。二是自融。三是庞氏骗局。四是资产池错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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