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责任停设分支 偿付能力不达标

  长安责任停设分支

  综投网(m.zt5.com)1月14日讯

  踩雷网贷平台履约险的长安责任险祸不单行。1月14日,银保监会发布公告称,由于公司偿付能力不达标,风险综合评级为D类,长安责任险被保监会采取了停止增设分支机构等监管措施。

  银保监会表示,2018年3季度,你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41.50%,偿付能力不达标,风险综合评级为D类。根据相关规定,经中国银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研究决定,对你公司采取以下监管措施:一、责令增加资本金,完成增资扩股工作;二、总公司及分支机构停止接受除车险和责任险以外的新业务(包括直接保险业务和再保险分入业务);三、停止增设分支机构。

  2018年,长安责任险在逾期半个月后披露了并不及格的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由二季度的76.1%下降至-41.5%,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则由152.3%下降至-41.5%,远远低于监管要求。此外,截至第三季度末,净亏损达6.05亿元,并遭到中债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调低多项评级。

  拖累长安责任险的是履约责任险。长安责任险在第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表示:公司偿付能力的下滑主要是受保证保险业务的影响。

  据了解,由于为P2P平台提供履约保证保险,目前累计支出已经接近20亿元,未了的保险责任余额仍有22亿元。

  而长安责任险并不是个例,安心财险与天安财险也曾遇到类似问题,例如米缸金融就曾与安心保险相互扯皮,双方在赔付问题上意见不合;天安(贵州省)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逾期,天安财险受波及,理赔进度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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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4日,银保监会对长安责任险下发监管函,因为2018年3季度,长安责任险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41.50%,偿付能力不达标,风险综合评级为D类。

  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0号: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经银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研究决定,对长安责任险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一、责令增加资本金,完成增资扩股工作;

  二、总公司及分支机构停止接受除车险和责任险以外的新业务(包括直接保险业务和再保险分入业务);

  三、停止增设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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