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科大讯飞跳槽到腾讯被判赔1200万 离职前签过竞业禁止协议

  据媒体报道,科大讯飞一前高管离职几个月后收到法院传票,得知自己被前东家起诉了,索赔高达 2640 万余元。据了解,该当事人曾在离职前签过竞业禁止协议。据法律人士分析,如果企业的竞业禁止协议是合法合规合理合情的,但离职员工,拿了别人的经济赔偿,又在约定生效的期限内违反了约定,甚至还出卖前东家的机密和利益,那前东家确实可以起诉索赔。

从科大讯飞跳槽到腾讯被判赔1200万

  原来,此前陆昀创立的公司被科大讯飞收购。而几年后,他从公司离职去了腾讯。安徽省合肥市中级法院作出的判决显示,科大讯飞诉称,陆昀离职不久即加入腾讯,违反了竞业限制的约定,直接导致其此前收购陆昀创立公司的目的落空,给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2020 年 10 月 16 日,合肥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陆昀赔偿科大讯飞 1200 万元违约金,并从腾讯(上海)公司离职,在竞业限制义务期限内,不得担任有竞争业务公司的顾问或职员。

  对此,陆昀接受采访时表示,他离职时曾说过会去腾讯,对方只提示不要做竞类产品业务。此外,收购中双方签有对赌协议,他完成了相关考核,并不会造成当初收购目的落空。

  陆昀目前已提出上诉,其表示即便构成违反竞业限制约定,一审判赔的违约金畸高。最终要不要离职,等二审判下来再说。科大讯飞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案还没终审生效,不便透漏太多,等待法院最终裁决。

  据微博法律博主@耿向顺科普,某人从某家公司离职时,被公司要求签竞业禁止协议(竞业避让协议)是很正常的。

  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劳动者自行创建的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

  公司会要求离职者在约定的年限内不能再进入同行业竞争对手公司工作,因为公司怕你带着自己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经验去给竞争对手而造成自己的损失,公司将会支付该离职者一笔钱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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