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可异地考试 将于6月1日起推行

  驾照可异地考试

  综投网(m.zt5.com)5月22日讯

  “我常年需要出差,驾考时间总是碰上外出,科目一过了很久也没法继续考试。今后可以异地分科目考试简直太方便了。”得知即将推出的交管新举措张思明高兴不已。5月15日,记者获悉,公安机关将推出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包括驾驶考试等5类业务“异地通办”和车辆抵押登记等5项服务“便捷快办”。新举措将于6月1日起推行。

  在“异地通办”方面,小车驾驶证实现“全国通考”,即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不需要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分科目考试实现异地可办,申请人报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居住地变更到外地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减轻往返考试负担。

  同时,大型车辆驾驶证实现省内异地申领,对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车辆转籍实现异地可办,将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城市由15个扩大到120个,车辆在试点城市间转籍的,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申请,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档案、查验车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摩托车检验实现“全国通检”,在已推行汽车全国通检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摩托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

  记者了解到,使用原车号牌新增“两个便捷”:同一车主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互换一次号牌号码。保留原号延时限,原机动车注销、迁出或者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此外,全面推行汽车4S店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方便市民现场购车、现领临牌,推行与税务部门信息联网,实现车购税信息网上传递、网上核查。逐步推广全国统一交管服务电话号码“12123”,为市民提供交管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业务受理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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