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 具体内容有哪些?

  综投网(m.zt5.com)06月13日讯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2018年,北京公积金上调缴存上限最高每月缴6096元。

  2018年9月17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开始施行。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12年可以贷到最高的120万元。

  住房公积金政策变动的由来

  2018年上半年,住房公积金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全国部分中心进行了住房公积金专项检查工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接受专项检查的中心之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专项检查中要求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必须落实国家、省等部门颁布的关于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文件。2018年6月28日,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国家要求,发布了庆公积金发【2018】11号文件,积极落实国家要求。2018年12月,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督办国家相关政策文件落实情况,要求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决落实国家相关住房公积金政策。

  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内容

  1.严格以家庭为单位发放公积金贷款;

  2.同一家庭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1倍;

  3.同一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

  4.外地缴存职工有2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不予受理其贷款申请;

  5.只限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6.只限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本息;

  7.个体工商户及自由职业者女性退休年龄按法定要求认定为5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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