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投机取巧,一些可操作性的合理避税方法

  作为一个苦逼上班族,老编一直致力于和大家早日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今天,老编给大家带来的是一些具有可操作性的合理避税的方法,您可一定看仔细了,不说别的,省下来的都是实实在在的钱呀。

  ps:合法避税是指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以合法的手段和方式来达到纳税人减少缴纳税款的经济行为。是纳税人在尊重税法、依法纳税的前提下,采取适当的手段对纳税义务的规避,减少税务上的支出。在积极纳税的同时,寻求合理避税的途径对于广大的工薪阶层每个纳税人来说都非常现实,很有必要。

  【一、收入里的这些项目都能免税】

  在讲合理避税的方法之前,老编先给大家普及一些知识。

  对于广大上班族而言,每月的收入都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是一笔不少的开支。但是老编梳理发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缴纳、领取五险一金时,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每月能省下不少钱。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个人在领取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工伤待遇、生育待遇时,也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

  1.养老保险

  2006年6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根据《通知》:

  单位按照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按照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医疗保险

  根据《通知》:

  单位按照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按照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医疗保险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3.失业保险

  根据《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单位按照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按照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失业保险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4.工伤保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2011年1月1日起,如果职工发生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具体而言,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5.生育保险

  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基金及管理费不征税、费。

  2008年3月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明确,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6.公积金

  根据《通知》:

  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好了,说完了上面这些收入中不用缴税的项目,下面就是今天的重点了。下面的这些合理避税方法建议大家都收藏下来,不仅自己可以用,家人朋友也能受惠。


  【二、值得收藏的九大合理避税方法】

  一、巧用公积金避税

  上面说到,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工薪阶层个人每月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从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按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不用纳税的。同时,职工又是可以缴纳补充公积金的。所以,一般职工提高公积金缴存还是有一定空间的,工薪纳税人巧用公积金避税是合理可行的。需要强调的是,利用个人缴纳补充公积金进行避税时有两个问题要注意:一是纳税人要在所在单位开立个人补充公积金账户;二是纳税人每月缴纳的补充公积金虽然避税,但不能随便支取,固化了个人资产。

  二、利用捐赠进行税前抵减实现避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金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就是说,个人在捐赠时,必须在捐赠方式、捐赠款投向、捐赠额度上同时符合法规规定,才能使这部分捐赠款免缴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捐赠限额=应纳税所得额*30%,允许扣除的捐赠额=实际捐赠额(≤捐赠限额)。

  三、理财可选择的避税产品的种类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不断推出了新的理财产品。其中很多理财产品不仅收益比储蓄高,而且不用纳税。比如投资基金、购买国债、买保险、教育储蓄等,不一而足。众多的理财产品无疑给工薪阶层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慎重思考再选择便可做到:不仅能避税,而且合理分散了资产,还增加了收益的稳定性和抗风险性,这是现代人理财的智慧之举。

  (一)选择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债券投资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国债利息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纳个人所得税。其中,国债利息是指个人持有我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即国库券利息;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是指个人持有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2007年12月,1年期记账式国债的票面年利率为3.66%;10年期记账式特别国债(八期)的票面年利率为4.41%;3月期的第十九期记账式国债的票面利率为3.38%,均收益较好。选择投资免征20%个人所得税的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和国债既遵守了税法的条款,实现了避税,还从中赚取了部分好处,因此,购买国债对大部分工薪阶层实为一个很好的避税增收渠道。

  (二)选择正确的保险项目获得税收优惠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居民在购买保险时可享受三大税收优惠:1.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的金融机构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不计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于缴纳个人所得税;2.由于保险赔款是赔偿个人遭受意外不幸的损失,不属于个人收入,免缴个人所得税;3.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收入,也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利用暂时免征税收优惠,积极利用国家给予的时间差避税

  个人投资者买卖股票或基金获得的差价收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均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是目前对个人财产转让所得中较少的几种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项目之一。纳税人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股票或者基金进行买卖,通过低买高卖获得差价收入,间接实现合理避税。但因为许多纳税人不是专业金融人员,不具备专业知识,所以采用此种方式时需向行家里手请教,适时学习相关知识,谨慎行事。

  五、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用现在比较通用的说法叫作税式支出或税收支出,是政府为了扶持某些特定地区、行业、企业和业务的发展,或者对某些具有实际困难的纳税人给予照顾,通过一些制度上的安排,给予某些特定纳税人以特殊的税收政策。比如,免除其应缴纳的全部或者部分税款,或者按照其缴纳税款的一定比例给予返还,等等。一般而言,税收优惠的形式有:税收豁免、免征额、起征点、税收扣除、优惠退税、加速折旧、优惠税率、盈亏相抵、税收饶让、延期纳税等。这种在税法中规定用以减轻某些特定纳税人税收负担的规定,就是税收优惠政策。

  六、积极利用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误餐费发票进行避税

  我国税法规定:凡是以现金形式发放通讯补贴、交通费补贴、误餐补贴的,视为工资薪金所得,计入计税基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凡是根据经济业务发生实质,并取得合法发票实报实销的,属于企业正常经营费用,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笔者建议纳税人在报销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误餐费时,应以实际、合法、有效的发票据实列支实报实销,以免误认为补贴性质,在一定程度上收到了避税的效果。

  七、利用年终奖金实现避税

  税法规定,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但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无疑为纳税人提供了避税的方法。根据国税发[2005]9号文优惠政策的规定,纳税人可以以牺牲一部分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作为代价,要求单位发放年终奖金,实现避税。注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而言,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八、通过企业提高职工公共福利支出实现避税

  企业可以采用非货币支付的办法提高职工公共福利支出,例如免费为职工提供宿舍(公寓);免费提供交通便利;提供职工免费用餐,等等。企业替员工个人支付这些支出,企业可以把这些支出作为费用减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在实际工资水平未下降的情况下,减少了部分应由个人负担的税款,可谓企业个人双受益。

  九、利用级差、扣除项目测算,合理合理避税,争取利润最大化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分级次减除必要费用,每次收入不足4000.00元的,必要费用为800.00元;超过4000.00元的,必要费用为每次收入额*(1-20%)。在取得相应业务后,可根据收入额合理筹划,订立相关合同,争取利润最大化。

  与其他阶层相比,工薪阶层个人收入相对较低,但其却是个税的纳税大户,考虑到我国社会现状和贫富分化逐渐拉大的趋势等社会不和谐因素,寻求合理避税途径,不仅有利于为数众多的工薪阶层及其他社会各阶层的稳定和发展,而且对于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也起着积极作用。


  【三、有关房子的避税知识】

  收过租金的人都知道,12%的房产税是较重的。收过租金后,交完5%营业税、12%房地产税后所剩无几。而如果将租金分解成三部分,即房租、场地租赁费、设备租赁费,并重新和客户签订合同,只对房租交房产税,节税何止百万。

  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主要有继承、赠与、买卖三种方式。其中,继承的方式是税费最少的一种方式,不过父母在世时是不能办理的,只有等到父母去世后才能办理房产继承。在继承房产手续的办理过程中,只需要缴纳极少的公正费和继承公证费用,即使在不到5年的情况下想卖掉,也只需要缴纳1%的个人所得税和5.5%的营业税。

  如果是父母在世时,把房屋产权赠送给子女,需缴纳3%的契税。如果儿女在受赠后不足5年即出售房子,或者子女拥有多套物业,需按转让收入减掉合理费用后征收20%,同时还要缴纳转让收入5.5%的营业税。

  如果采用买卖的方式,则税负如下:

  (1)契税:首次购房的,90平方米以下按1%缴纳,9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1.5%缴纳。二套房按照3%缴纳。

  (2)增值税及附加:满2年普通住宅免征,满2年非普差额5% ,不满2年全额5%。

  (3)个人所得税:满五唯一免征,其余差额20%或者房价1%。

  由此可见,如果父母的房子是留作自己居住或出租,继承和赠与比较合适。但如果你想把房产卖掉,最好选择“卖房子”的方式进行过户,这是最划算的,不然你就得支付高昂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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