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债不用还,看看司法对民间借贷的规定

  借钱不可耻,任人宰割才愚蠢!

民间借贷规定

  这两天,“辱母杀人案”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一对山东母子不幸碰上了高利贷这个脏东西,遭到暴力催收,在涉黑讨债团伙的威胁和侮辱之下,持刀反抗,最终酿成悲剧。

  这年头,谁都有缺钱的时候,也有借钱给别人的时候。很多人既痛恨借钱不还的人,也同情被彪形大汉围堵的高利贷欠债人。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致天下所有借钱人,别因我的好心丢掉你的诚信!

  但是今天,钱哥偏要说一句——有些债,真的不用还!

  1. 高利贷,还到什么时候才算完?

  根据《南方周末》报道,在“辱母杀人案”中:

  涉案人的母亲苏银霞因为工厂资金周转困难向某地产公司借款,前后累计借款135万元,约定月息10%,之后虽然陆续归还现金184万元,以及一套价值70万元的房屋。但是依然难以还清欠款,遭到暴力催债。

  都说高利贷如无底洞,难道永远都还不清吗?

  我们来看看司法对民间借贷的规定: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简单来说,利率在24%以内受法律保护,24%-36%出现纠纷由借贷双方自行协商解决,超过36%则协议无效。

  举个更直观的例子,借款本金1万元:

  利息2400——有效,都要还。

  利息3000——都还了,纯属自愿,不能讨回;还没还,就还2400,也不算赖账。

  利息4000——还了3800,可以讨回200;还没还,只给2400就够了。

  本案中,借款本金135万,按年息24%来算,一年后只需还款167.4万就够了。就算按最高利率36%来算,也只需还183.6万即可。

  这位女老板既然已经被迫还了254万元,实际上早已还清了本息,多还的70.4万应该到法庭上主张要回来才对!

  当然,面对一群光头纹身秀肌肉的彪形大汉在家门口一堵,能做到据理力争的人,估计没几个。

  到了这种时候,还是要想办法自保,利息以后慢慢算,先保命再说。

  面对暴力催收

  我们怎么办?

  那么,面对暴力催收,我们该怎么处理呢?钱哥建议你:

  1、被不明人士堵门的时候要立刻报警。但是若没有暴力冲突警察未必会处理。如果不愿意报警的话,那就赶紧跑。

  2、委托另外一个追债公司来和追债的人谈判。大不了搞个两败俱伤,也比你单打独斗强。

  3、室内装监控,保证各个角落都能拍到。真有麻烦,视频比口供更容易被法官采信。

  最后,软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不要命的怕神经病的。基本上,这句话就把普通人能怎么办说清楚了。

  2. 女大学生“裸贷”,是真傻吗?

  此前媒体报道,很多女大学生深陷“裸贷”陷阱。这不能怪女学生太傻,只能怪坏人太狡诈。


  来看下面这个案例:

  陈雪是一名在校女大学生,去年年初,她做微商欠了4000元钱。通过网友介绍,她在一个借款平台上结识了网友周俊。对方表示,可以借给陈雪4000元,不过一个星期后要归还5000元。

  同时,周俊还要求她提供身份信息、学籍信息,以及手机号的服务密码。这是为了调取陈雪的通话记录,如果她还不上钱,周俊就可以骚扰陈雪的家人和朋友。

  陈雪觉得自己的产品卖出去后就能够还钱,便答应了,但她没有想到,自己的这个举动,惹来了无穷无尽的麻烦。

  一个星期很快过去,陈雪的产品还是没有卖掉,仍然没钱还账,但周俊的催款电话已经打了过来,表示如果陈雪不还钱,就告诉她父母。

  陈雪不希望父母知道自己借钱的事。她苦苦哀求周俊,称自己实在还不上钱。这时,周俊表示,有个法子可以办理延期还款,就是让陈雪提供一段不雅视频给他。

  面对这个要求,走投无路的陈雪最终答应了。周俊收到视频后,将还款期延长了4个星期。不过,到期的还款金额可不是5000元了,而变成了12000元。

  一个月又很快过去,到了还款日,陈雪依旧没钱。这时,周俊推荐了两个网上借款平台,让陈雪“拆东墙补西墙”。陈雪从这两个借款平台借到了7000元,全部还给了周俊,但还是没还清。

  自此之后,陈雪已经完全被周俊掌握,为了还钱,她不得不通过其他渠道借钱,而有不少也是通过抵押自己的裸照和不雅视频。

  为了最初的4000元借款,在大半年时间里,她已经还了10万元,但还是没能够还清欠款。最终,她的家长收到女儿裸照,这才报警。

  在这类案件中,错的不是女大学生,而是放贷人。

  首先借款年利率远高于24%,不受法律保护!

  另外,放贷人将女孩的裸照和视频上传互联网,涉嫌传播淫秽物品;将女孩个人、亲友的个人信息上传至互联网,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打电话骚扰威胁恐吓则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放贷人的行为如果涉嫌刑事犯罪,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但同时,也要劝告女孩子们,别把自己的青春当成言情小说来过,以身相许、欠债肉偿在社会上是行不通的。

  当不确定自己的还款能力时,千万不要跟陌生人借钱。借款时更不能将自己的个人信息和盘托出,遇到“裸贷”等威胁要赶快告知家长、老师,并报警求助,千万不要听从犯罪分子的摆布,否则后患无穷!

  3. 渣男前夫欠的赌债,凭什么要妻子来还?

  2005年,26岁的小琳经人介绍和小强结婚,结婚3年间,小强不务正业,嗜赌成性,甚至离家几个年头都不见人影。

  小琳一个人生活了5年,2013年,小琳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作出判决,准许二人离婚。

  然而,刚刚摆脱不幸的婚姻2个月,小琳的家中突然来了5名债主,各自拿着借条让小琳还钱。

  这些借条都是在小琳和小强分居期间,小强欠下的赌债,金额高达230万。小琳和这些欠债毫无关系,也完全不知情。

  债主们声称,这些钱是在你们离婚前欠下的,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反正我们找不到小强 ,这个钱就要你来替他还,不还钱我们就把你俩一起告上法庭!

  面对这些跟自己毫无关系的债务,小琳到底该不该替渣男前夫还呢?

  根据旧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近几年,有很多无辜的妻子好不容易摆脱了不幸的婚姻,却又莫名其妙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让这条解释饱受诟病,要求完善婚姻法24条的呼声越来越高。


  从今年3月1日起,婚姻法24条的补充规定正式开始实施,其中明确: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简单来说,渣男想要和人串通伪造债务,骗婚还债是不可能了。另外,因赌博、吸毒等借的钱,妻子也不再需要替夫还债了。

  最高法同时提出,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必须传唤夫妻双方本人和其他当事人本人共同到庭,庭审中应当要求有关当事人和证人签署保证书。这样会避免有些妻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被执行承担债务。

  其次,要合理分配举证责任,不能完全依赖当事人举证。“被欠债”一方不能提供证据,但能够提供证据线索的,法官应当依申请调查取证,缓解“被欠债”一方的举债困难。

  另外,如果查明债务属于虚假债务或非法债务,则人民法院在不予支持的同时,要加大惩处力度,绝不能姑息迁就,彻底打消当事人的侥幸心理。

  如果属于真实债务,就要严格审查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这是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基本原则。如果债权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吸毒等原因而借钱,却仍然出借的,一旦发生欠债不还,纯属活该,法律对此债权不予保护。

  4. 珍惜个人信用,通过合法途径借钱

  以上几个极端的借贷案例告诉我们,借钱时一定要远离法律关照不到的阴暗面,万一遇到债主的不合理要求,甚至是人身安全和名誉面临威胁,一定要第一时间寻求法律的庇护。

  更重要的是,要珍惜自己的社会信用,尽量通过正规途径借钱。

  大额借款尽量申请银行贷款,小额消费借款可以使用正规的消费金融工具,有抵押的企业资金周转可以通过正规的互联网借贷平台,如各大P2P网站等。

  要记住,借钱不可耻,任人宰割才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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