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退役士兵社保新政策 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最新规定

  综投网(www.zt5.com)10月31日讯

  众所周知,每年我国会有一大批的军人退伍,他们在退伍时会有一定的补贴,或者是优惠政策,但是对于部分退役士兵来说,因各种原因的影响,其基本养老和医疗还存在着问题,对此国家对退役士兵的社保政策做出了调整,据悉未参保的人允许参保,参保缴费中断的可以补缴,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说说2019年退役士兵社保新政。

  一、2019年退役士兵社保新政是怎样的?

  目前各地在出台2019年退役士兵社保新政,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具体如下:

  1、断缴或未参保的

  (1)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允许参保

  退役士兵入伍时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入伍时间视为首次参保时间;2012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实施前退役的,军龄视同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实施后退役、国家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的,军龄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2)参保后缴费中断的允许补缴

  退役士兵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出现欠缴、断缴的,允许按不超过本人军龄的年限补缴,补缴免收滞纳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国家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的,允许延长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201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首次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允许一次性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2、缴费标准

  (1)缴费基数

  补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分别为补缴时安置地和参保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按补缴时当地规定执行,相应记录个人权益。

  (2)单位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退役士兵参加社会保险缴纳费用,原则上单位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原单位已不存在或缴纳确有困难的,由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补缴。上级主管部门不存在或无力缴纳的,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申请财政资金解决。政府补缴年限不超过本人军龄。

  (3)部分人群的个人缴费部分予以补助

  对于个人缴费部分,个人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的,地方政府对其个人缴费予以适当补助。

  3、政策保障的范围

  (1)政策保障的范围

  考虑到出现社会保险中断缴费的退役士兵主要是在2011年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以前退役。按照当时国家层面确定的安置政策,转业志愿兵(士官)和城镇义务兵等人员应由政府安排工作,他们中退役时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的人员,回到地方后因为种种原因没有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来源,属于政策保障范畴。

  (2)暂不予保障的人群

  “三类人员”不在此次办理补缴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对象之列,即:

  ①在服役期间被开除军籍或退出现役到地方工作后被判刑、开除、除名的退役士兵。

  ②已全额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用和医疗保险费用的退役士兵。

  ③已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役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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