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江药业实施垄断协议被罚7.64亿 扬子江如何违规了?

  “国家不差扬子江那点钱。缺的是有序竞争,而非蓄意垄断。”这是某行业人士今日发出的感慨。

  4月1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方消息,对扬子江涉嫌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罚款7.64亿元。经查,2015年-2019年,扬子江在全国范围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通过签署合作协议、下发调价函、口头通知等方式,与药品批发商、零售药店等下游企业达成固定药品转售价格和限定药品最低转售价格的协议。

  监管认为,扬子江上述行为排除、限制了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反《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的规定。基于此,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8年销售额254.67亿元3%的罚款,即7.64亿元。

  医药巨鳄被罚

  扬子江药业(简称“扬子江”),1971年创办于江苏泰州,最初凭借板蓝根在医药界一炮而红。近年来,营收飞速增长,2019年年销售额突破900亿元。根据2020年胡润富豪榜,董事长徐镜人凭借470亿元的身家成为泰州首富。虽然没有上市,但由于体量巨大且是带量采购常客,因此行业关注度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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