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买方行为应视同绑架十年起刑 严厉打击拐卖行为

  拐卖妇女儿童是一种非法犯罪的行为,这种行为让无数家庭骨肉分离,最近有人大代表建议:买方行为应视同绑架,并且判刑十年起刑。只有从严处罚,才能震慑犯罪分子,杜绝这种犯罪行为。

买方行为应视同绑架十年起刑

  “‘买方市场’肯定还在,或许没有以前那么猖獗,但还是有个别买家觉得他可以侥幸脱身,逆风作案。”志愿者协会会长张宝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以来,全社会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买卖同罪”也越来越多。得到了全社会的高度认可。她认为将“买卖同罪”落到实处希望很大。

  张宝艳是宝贝回家寻子网的创始人,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以后,张宝艳接连多年围绕打拐建言。2020年,张宝艳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

  张宝艳认为,对被拐妇女儿童侵害最大,侵害时间最长的都是“买家”,被拐妇女在被拐卖之后,买方对她同时还有虐待、非法拘禁、强奸、精神伤害等多种伴生犯罪行为,其实这些犯罪行为都发生在买家身上,这么多年给被拐妇女造成的痛苦,都是买家造成的。如果没有“买方市场”,可能就不会有人贩子的生意,因为“买方市场”会刺激人贩子去冒险,“所以我认为‘买卖同罪’是可行的,甚至“买主”定罪可重至于“拐卖卖主”,我觉得给“买主”判3年的刑期有点太低了,我建议应该以绑架罪判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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