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清退12名研究生怎么回事?研究生为什么会被清退?

  复旦清退12名研究生

  综投网(www.zt5.com)11月8日讯

  复旦大学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中发现部分研究生存在学习年限届满未毕业或结业的情况。根据《复旦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复旦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2019年10月10日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对上述情况研究生予以退学处理(校批字[2019]251号)。

  学校通过电子邮件、电话、邮寄等方式通知学生,但仍有部分研究生无法通过上述方式送达退学决定。按照教育部第四十一号令要求,研究生院决定对上述学生采用公示方式送达退学决定书。公示期60天,自北京时间2019年10月25日起至2019年12月24日止,公示期满视为送达本人。退学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根据《复旦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第五十条、《复旦大学学生申诉处理条例》第十四条,学生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应当在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递交申诉申请书,并提供处理决定书的副本。

  根据《复旦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该校学硕基本学习年限一般为3学年,专硕一般为2至3学年;博士学习基本学习年限一般为3学年或4学年。本科直博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一般为5学年。

  但考虑到一些研究生可能存在特殊情况,学校提供延长学习年限机会,硕士研究生最长不超过5学年,博士最长不超过8学年。在《复旦大学学籍管理规定》中,校方细化了对学生予以退学处理的相关规则和流程。因此,此次对上述12名研究生的退学决定,是经过规范的程序所进行的。

  研究生无法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业,一般有多样原因。有的是因为不认真对待学业而遇到困难,有的是因为脚踏两只船而中途做出其它选择。但不管怎样,从校方角度来说,过度的宽限,必会造成学生培养质量和管理上的难题。

  正常情况下,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发生某种问题,甚至是想退学,都应该主动向校方报告,而不应直接玩失踪。但据复旦上述《公示》,“学校通过电子邮件、电话、邮寄等方式通知学生,但仍有部分研究生无法通过上述方式送达退学决定”,这让我们觉得这些学生未能表现出对学校的尊重。

  复旦大学拥有较大体量的外国留学生,很多前来该校就读的留学生都很优秀,就在近期,还有两位外国留学生杰出校友荣获上海市“白玉兰荣誉奖”。

  但不管怎么说,做到内外公平、一视同仁,这种研究生管理方式是值得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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