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养老金保险转移后异地怎么领取?领取待遇怎么样?

  深圳市养老金保险转移后怎么领取?

  从深圳市社保局了解到,养老待遇领取地关键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最后参保地)。若最后参保地在户籍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则待遇领取地为户籍地;若不在户籍地,而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则该地为待遇领取地(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则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为待遇领取地,依次类推);若最后参保地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为待遇领取地。

  据介绍,若市民达到养老待遇领取条件时,先按上述原则确定省一级的待遇领取地后,再以户籍所在地最后一个参保的地市作为最终的待遇领取地。

标签: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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