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养老金最新消息 广东养老金还会涨吗?

  在大家期盼着今年养老金会继续上涨之际,我国养老金迎来了一个好消息,有专家表示这或直接影响今年我国养老金调整情况。

广东养老金最新消息

  近期的相关会议上,我国人员表示在过去一年时间中我国相关改革稳步进行,一些企业率先完成向社保基金划转国有股权任务,并且在截止到2020年底时划转国有资本1.21万亿元。这笔超万亿资金的转入,对于我国养老金的上涨有更大“刺激”作用。

  实际上,在没有进入到2021年之前,我国不少专家以及机构都预测了今年我国养老金继续上涨的可能性很大,并且预测相关涨幅还将维持在5%左右。从往年正常情况来看的话,我国养老金的调整将会在每年3、4月份左右公布,如果确定上涨的话之后还会补上今年中上涨的养老金额度,往年都是如此。

  就好比如果在今年3月份中,我国相关部门确定养老金要涨了,之后会补上今年1、2月份上涨的养老金额度。

  当下,支撑我国养老金继续上涨的因素还是比较多的。首先就是我国养老金余额非常的充足,每年养老金的收入也非常的稳定,资金充足是支撑我国养老金继续上涨的主要“动力”。

  还有一点就是,在过去很多时间中我国养老金上涨的幅度和我国GDP增长幅度持平,而在今年中我国经济发展状态良好全年增长情况预计好于去年,那么随着GDP的增长我国养老金继续上涨也没啥问题。

  而对于养老金的发放情况,我国一些地区已经进行了调整开始了上涨节奏。江苏省近期已经发布相关公告,表示确定要提高全省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之前每月的160元上调至173元,上涨幅度达到了8%左右。

  据悉,这些江苏进行的养老金调整涉及上千万退休人员。除此之外,我国山东省也已经发布相关通知了,表示要上调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其它地区未来一段时间或也做出变动。

  现在对于养老金的一些调整还只是地方调整,我国相关部门并未公布今年养老金的调整情况。上面也提及了,我国相关部门到了每年3、4月份时才会公布具体的养老金调整情况。

  还有一点大家需要注意了,每一年中我国都会给出一个养老金具体的调整幅度,但并不是所有人养老金都会按照这一幅度进行调整的,一些人涨幅可能会超过这个数。

  首先是高龄退休老人会被我国额外的关照,这类人除了养老金上涨幅度更高一些,甚至还会获取额外的一笔养老金补助金金额。第二种就是贫困地区的退休老人,最后一种就算是因病致贫的退休老人。

  多年以来,我国养老金都会适当倾斜给予这些人照顾,不同地区也会给予额外的资金补贴。如今又有万亿资金流入了,今年我国养老金继续上涨的可能性又增长了许多。

  在每年3月份至4月份左右人社部、财政部共同印发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接着各省市再进行公布养老金上调的通知,在养老金上调通知没出来前,大家可以查看(广东省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作为参考。

  广东省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2号)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2019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基本养老金月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2020年1月至6月首次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标准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调整。2020年6月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2020年7月首次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不参加本次调整。

  (二)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2019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基本养老金月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2019年12月退休、2020年1月首次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不参加本次调整;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月标准时,其退休年度视同为2020年。

  二、调整办法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每人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定额增加60元。

  (二)挂钩调整。

  1.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2.2%加发。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下同)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放。

  (三)倾斜调整。

  1.对符合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高龄退休人员,再按以下办法进行倾斜调整。2020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60元,全年7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110元,全年132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170元,全年204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220元,全年2640元;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350元,全年420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600元,全年7200元。对上述高龄人员再倾斜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以后年度基本养老金调整基数。

  2.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在本次调整后如果未达到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三、待遇发放安排及资金来源

  基本养老金已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退休人员,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由原渠道发放,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增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分别从其个人账户余额和统筹基金中支付。其中,个人账户余额支付部分按照参保人退休时个人账户养老金占首次计发基本养老金的比例计算;个人账户余额为零时,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统一从统筹基金中支付。

  四、组织实施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关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市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统一政策和以下要求抓好落实。

  (一)统一执行。各市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决策,直接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执行,不得另行制定方案,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

  (二)确保发放。各市要通过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等措施,增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并于2020年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不得拖欠。

  (三)加强调度。各市应加强对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的调度,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于每周三以书面形式向省社保局上报本地区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资金筹集情况(应筹集资金和已到位资金)、应调整人数、已调整人数等,省社保局负责调度和督办。

  (四)按时上报。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后,各市要及时汇总数据,认真总结分析本市调整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情况汇总表》,于2020年8月10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抄送省社保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 东 省 财 政 厅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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