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育儿假最新政策 哪些省份延长育儿假?

  育儿假最新规定2021,具体是什么情况?现在有哪些省份延长了育儿假?25日下午,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条例》),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育儿假最新政策

  近期,多地尝试延长产假、增设父母育儿假制度给育龄人群提供政策支持。例如,河南、江西、四川、贵州和浙江等地都规定,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各有10天育儿假。安徽拟规定将育儿假扩大至6周岁以下的孩子父母,双方每年各10天。陕西拟规定,3周岁以内的孩子父母双方每年各有不低于30天的育儿假。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再给予半年奖励假,其配偶增加护理假15天。

  多地延长产假增设育儿假

  ●浙江延长产假:生一孩共可休158天,二孩、三孩各188天

  25日下午,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条例》),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生育一孩延长产假60天,总计158天;生育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总计188天。这将在保障生育妇女的身心康复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修改后的《条例》在生育奖励与保障方面还增设了育儿假。宝妈们休产假,宝爸们可休15天护理假。同时,《条例》明确: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可以各享受10天育儿假。此外,除增设育儿假,《条例》也为独生子女们留出了照顾父母的时间。根据《条例》,如果满足独生子女且家庭老年人年满60周岁的条件,子女每年可享受5天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

  与此同时,《条例》还对休假期间的工资发放问题作出规定:男方护理假、育儿假、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值得关注的是,如果孩子已经出生且产假尚未结束,可在《条例》实施后按照本决定规定的产假期限予以顺延。

  此外,在生育支持措施上,修改后的《条例》还新增了普惠托育、母婴设施等内容。

  ●上海修订计生条例:生育假延长到60天 增设育儿假

  11月25日上午,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记者从中获悉,本市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并简化认定情形,不再对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同时将生育假由三十天延长到六十天。

  2021年5月31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6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决定》,明确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说,本次修订《条例》的总体考虑是:遵循法制统一原则,既与上位法修改的主要内容相衔接,又充分结合上海实际。

  记者注意到,修订后的条例共有十八项,根据《决定》精神和上位法规定,此次修订对生育政策作出优化:

  一是明确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二是修改再生育子女的条件,简化认定情形,不再对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

  三是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删除相关法律责任条款。

  根据新修改的《人口计生法》,此次条例完善了有关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一是授权市和区人民政府综合采取财政、教育、住房、就业、保险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按照《决定》要求,目前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订《上海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整体考虑生育、养育、教育等方面的制度供给,综合施策,协同推进,放大效应。

  二是综合考虑国家政策导向、区域平衡、基金承受能力、社会影响等方面因素,将生育假由三十天延长到六十天。

  根据相关法律,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等情况适当延长。这也就意味着,上海女职工的产假与生育假相加,生育期间,可有158天假期。

  三是增设育儿假,明确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条例》还规定,鼓励用人单位采取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措施,支持家庭生育、养育。

  ●安徽延长婚假10天、产假60天,男方享30天护理假

  11月19日,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10天。婚假期间,其享有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对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男方享受30天护理假;在子女6周岁以前,每年给予夫妻各10天育儿假。职工在产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此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育儿假最新政策,具体是怎么回事?育儿假延长的省份现在有哪些?值得关注的是,如果孩子已经出生且产假尚未结束,可在《条例》实施后按照本决定规定的产假期限予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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