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89万救命钱被转 这是银行疑违规办卡?

  男子89万救命钱被转这是什么情况?为什么不用本人也能转账?12月13日,她向永嘉县法院递交诉状,正式起诉儿子、公公和丈夫的弟弟,要求追还这笔执行款。男子89万救命钱被转

 

  丈夫脑出血痴呆欠债,妻子作为监护人申请法院执行89万元救命钱竟然被转走,得知结果后,妻子晕倒在法院执行庭被紧急送医。

  12月10日,浙江温州永嘉县逯女士(化名)告诉记者,自己虽然打赢民事诉讼却拿不到钱,等于官司白打。12月13日,她向永嘉县法院递交诉状,正式起诉儿子、公公和丈夫的弟弟,要求追还这笔执行款。

  >>>脑出血变痴呆

  法院判决丈夫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指定妻子监护

  46岁逯女士夫妇都是浙江永嘉人,在北京创业,丈夫患病后返回老家生活。

  “2017年3月5号,我老公患脑出血,经过抢救后变得痴呆。他能吃能喝,但你问他简单的几句话,他都回答不利索,偏瘫后澡也洗不了。”逯女士说。

  记者看到,2019年7月,逯女士的丈夫经温州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临床表现诊断为“血管性痴呆明确”,民事行为能力评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019年8月,永嘉县法院终审判决其夫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并指定逯女士为监护人。

  逯女士夫妇在北京打拼时,曾与公公、二嫂、夫弟合伙租地共同投资建厂房和库房,后因出租厂房与承租方发生纠纷,逯女士丈夫被起诉判赔435万余元。因为丈夫是限制行为能力人,逯女士只好筹钱垫付了所有赔偿款。

  逯女士说:“打官司还有给丈夫的医治费用,是向我姐姐、妹妹还有老妈借的钱,都是家里姐妹嘛,我打了借据。”

  既然是合伙投资,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其他三方支付了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和10万赔偿金后,对剩余款项并未支付。为此,逯女士代表丈夫起诉公公、二嫂和弟弟,北京通州法院裁定将案件移送永嘉县法院审理。2021年12月,法院终审判决逯女士的二嫂承担赔偿款89万多元。

  “为了解决问题,我从外面借的钱,当时是垫资的,我们只能用告的方式把它告回来,我要归还借款。”逯女士承认等于是亲戚之间打了这场官司。“后来在永嘉法院协调下,公公和我丈夫的弟弟写了调解协议,二嫂不愿意写就回避了,她不想出钱,我们只能去告她,他们3个当时都是被告。”

  >>>气得晕倒在执行庭

  执行人打了款最终被转到大儿子账户要不回

  “12月7日在法院执行庭给我气得晕倒。”逯女士说,打赢官司,她去永嘉法院申请领钱。12月7日,在永嘉法院执行庭,作为执行申请人,她得知执行回来这笔老公的救命钱,虽然被执行人打了款,但最终被转到大儿子的账户,而且儿子还给她发短信不仅不愿还钱,还表示要争夺老公的监护权。

  急火攻心的逯女士晕倒在执行庭,被紧急送院抢救。因为打款账号和她原来预留给永嘉法院执行庭的账号不一致,而丈夫之前也没有办理过这个账号。逯女士怎么也想不明白,丈夫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自己是其法定监护人,并且所有的银行卡都在自己手里,怎么能有其他的银行卡收钱,而且收到的钱又给转了出去。

  逯女士告诉记者,这笔执行款是被告打款,“听执行法官说,是被告从我老公的父亲那里拿过去的银行卡,确实是我丈夫新办的银行卡,但也必须他授权同意才能转款,他是一个无行为能力的人,我是他指定的监护人,这张他的银行卡是从哪儿来的,我都不知道。”

  >>>监护人不知情

  89万分三次转走 申请追回法院说被执行人已履行

  逯女士表示:“法院给我12月3日打电话的时候,我说89万这个钱没有收到,问这笔钱去哪了。法院周一(12月6日)去调取银行流水才发现这笔钱打的有问题。”

  “被执行人通知法院12月3日在微法庭上说这笔钱已经打给我丈夫了,实际上这笔钱早已经转过去了。”逯女士完全被蒙在鼓里,“这张银行卡是我公公提供给法院的,具体情况我还在向银行这边了解情况。银行客服说,我老公的弟弟打银行客服电话,让银行上门服务,就是上门到家里办卡,他们家就掌控了银行卡密码。”

  12月10日,逯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她正在银行查看明细。“我现在就在银行查看转款流程,正在调资料,11月21日转走30万,22日转走30万,23日转走近30万,不是一次转走,因为手机银行一天限额吧。”

  “我向法院申请追回,法院说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了,说她比较自觉,法院已经没有义务再执行了,她已经把钱打到我丈夫账上,至于再转给谁,法院也管不着了,让我报案,说现在应该是公安管;我去报案,当地的派出所说不归他们管,这是法院的事,现在就变成这样子了。”

  >>>有高人出招?

  这笔钱被卷走 打赢官司拿不到钱等于白打

  逯女士认为89万元是被人合伙弄走的,“法院说问过被告‘你的卡是哪里来的,你应该是监护人提供的卡号,她(二嫂)就说是我老公的父亲给她的。”逯女士说,事发后自己就联系不到二嫂。

  逯女士解释说:“现在我老公是在农村我们自己家生活,平常是我和他父亲一起照顾他,他父亲也在我家住。我公公没说这个事,他肯定什么都不会说的。”

  “我在想是不是有高人出招?”逯女士一直纠结怎么会出现这个问题。

  “我丈夫是无行为能力人,这张卡是我丈夫的弟弟特意给他办的,就是用来打款转款的。”逯女士说,打电话上门办卡包括转款操作时是在公公家,她当时并不在场,“而且我老公的手机在他们那里。”

  “这笔钱被合伙卷走嘛,等于我们打赢官司却没拿到钱。我们本来告下来,执行款只能打到原告、我的监护人的卡上,虽然打到原告身上,但这个钱我们拿不到,等于白打这个官司。”

  “法院说没有责任,说被告已经还了,已经把钱打到我丈夫的卡上了,已经履行了,法院义务已经完成。”逯女士感觉自己无从下手追回这笔钱。

  为了维权,逯女士已经委托了代理律师。12月13日,逯女士告诉记者,“我今天向永嘉县法院递交了诉状,要告我儿子、我公公和我老公弟弟,一定要追回这笔执行款。”

  >>>母亲伤透心

  “他一年只回家一两次,怎么有能力照顾他爸爸”

  作为母亲,逯女士说她亲生的大儿子更令她伤心。“我打电话他不接,他把我屏蔽了,把手机号换了。他把这笔他父亲的救命钱攥在手上不给,他换手机号之前我发微信给他,告诉他这样拿走是犯法的,我说你得转回来,你没权利获得这笔钱,这是你父亲的救命钱,更何况这笔钱不是家里的财产。”

  “但他还发信息给我,说我瞎折腾,还说要夺回他父亲的监护权。” 逯女士说,儿子要监护权只是为了争夺财产,并不是想照顾赡养生病的父亲,以父亲生病作为索要监护权的理由。“他要监护权是想夺财产,这笔执行款已经在他手上,我们现在还有北京一笔100万的拆迁款,已经在法院立案,目前冻结了。因为是通过我老公的名义去打官司,我是监护人,如果监护权拿走,他如果有监护权就可以撤案,就可以撤诉解冻,他的目的在此。”

  逯女士承认母子关系紧张:“我有3个子女,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他是老大,今年23岁。他一年只回家一两次,怎么有能力照顾他爸爸?都是我给我老公打钱,医药费都是我提供的。今年7月前,他(大儿子)的生活费还是我提供的,根本谈不上为父亲提供救治费用,他没有出过钱,他就连该自己过来看一下父亲的本分都没有尽到。”

  “今年上半年他大学毕业,留在北京发展,再靠父母这话他说不出口了,就说要找工作要养活自己。”逯女士表示,自己也尝试过让弟弟妹妹劝大儿子,但没用,因为弟弟怕哥哥。逯女士不想给孩子更多压力,“如果把家里这些事给他弟弟妹妹一说,他们还能安心读书吗?”,所以她只能自己一个人扛,她也怕影响孩子高考。

  >>>被告回应不怕告

  “这个钱现在在她儿子身上,这个钱有什么意义吗?”

  12月13日,记者多次联系逯女士的长子,但他始终未接听记者电话,截至发稿时也未回复记者的采访短信。记者联系逯女士丈夫的二嫂,她一直未接听电话。

  逯女士的代理律师庞九林表示:“她大儿子不愿意接受采访,态度就是爱怎么着就怎么着。”

  12月13日,记者联系逯女士丈夫的弟弟,希望了解办卡和转款一事,对方一听是记者采访,质问道:“媒体有什么资格问我这个问题啊?我有必要跟你说吗?她(逯女士)如果报案,会有公安部门介入处理,她愿意去法院、去公安部门都没有关系,我不需要回答你的问题,媒体需要了解整个事情经过是怎么样,你不需要去问我这些问题,她愿意走法律程序都可以。”

  逯女士丈夫的弟弟表示:“这个钱现在在她儿子身上,这个钱有什么意义吗?要是家庭和睦的话,钱在谁身上跟家庭里面沟通不就没有问题嘛,现在为什么追究这个钱是谁办的、到谁手上?这个钱现在要是在我身上,那是法律上不允许的。为什么在她儿子身上,她为什么这么纠结,媒体不要揪着这个89万怎么到的她儿子手上,媒体不需要了解这张卡是怎么样,我拒绝回答你的问题。”

  >>>律师称银行违规

  “银行上门为痴呆客户办卡,才导致这个情形出现”

  12月12日,代理律师庞九林向记者证实,12月13日,逯女士向永嘉县法院递交了诉状,将儿子、公公和丈夫的弟弟列为共同被告,要求追还89万余元执行款。

  庞九林指出,问题的关键是银行违规操作给逯女士丈夫办了银行卡。

  “银行上门为一个痴呆客户办理银行卡,才导致这个情形出现,这肯定是违规的。”庞九林表示,上门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办卡和转账应该在监护人监督下。“办卡必须是当事人提出申请,他必须得有能力申请才行,他连话都说不清楚,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怎么申请办银行卡的?这样办卡的过程本身就是违规的。”

  >>>转款匪夷所思

  “有人帮他验证,实际上是通过刷他的脸把钱转出”

  庞九林表示:“各个银行要求不同,有的转账在手机银行里输入密码就能操作,有的除了输入密码,还得输入指纹或者刷脸等验证身份,这肯定有人帮他(逯女士丈夫)验证,实际上是通过刷他的脸把钱转出去。”

  庞九林认为,无论是上门办卡还是后面转款都让人匪夷所思,“这个事奇特的地方就在这。但为什么不告银行呢?因为银行虽然有违规行为,但银行肯定没有和他们合伙转移逯女士夫妇财产的故意。”

  >>>法院也尴尬

  利用判决生效到执行立案中间空档把钱转走

  12月10日、13日,记者两次联系永嘉县法院执行法官,一次被告知外出执行去了,一次被告知在前面负责接待工作,不方便提供手机联系电话。

  庞九林认为,法院也很尴尬,“他们把这笔钱转走的时候,法院在执行阶段并没有立案,这是二审判决生效之后,到法院执行立案,中间有个空档,他们利用这个空档把钱转走了。”

  庞九林解释:“法院判决生效才能申请执行,申请执行到执行立案有大约半个月的时间差,被申请人就是在这个时间差把款打到逯女士丈夫账上的,这个叫自动履行。因为没有进入执行程序,被申请人自动履行了执行义务,法院也就不能在执行人家嘛,但实质上是他们串通好了,通过这个套把钱转到逯女士大儿子账户上,他们商量好了这种办法。”

  庞九林证实,法院去银行查流水,是逯女士丈夫的弟弟给银行打电话,让上门办卡,而逯女士根本不知道他们为丈夫办新卡。逯女士丈夫当时是和父母一起生活,如果逯女士在一起生活就可能不存在这个问题。“她如果在场,肯定就把卡控制住了。”

  庞九林认为,这个操作属于极为特殊情况,出现目前的情况法院也没办法预料。“如果从表面上看,被申请人确实履行了义务,但实际上申请人并没有得到这笔钱,这问题就出在法院判决和法院执行中间的空档,所以我认为永嘉法院应该继续执行。”

  >>>侵权还是犯罪

  涉案者不是儿子父亲和弟弟,那就是盗窃犯罪

  “刷一个痴呆人的脸,将其账上的钱转走,不仅是民事侵权,还是犯罪行为。”庞九林认为,“儿子把老爹的钱转到自己的账户,公安机关可能认为这是家庭经济纠纷,所以没法处理。”

  庞九林指出,“这个案子如果是一个陌生人或者没有亲密关系的人把钱转走,如果涉案者不是儿子、父亲和弟弟,那就是一种盗窃犯罪,公安机关就可以抓人了,但现在是他们是父子、兄弟,公安机关处理可能就不太方便以盗窃来处理。”

  >>>第三方律师说法

  若儿子未经同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则涉嫌盗窃

  12月13日,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接受记者采访进行了法律解读。

  根据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开户申请人,由法定代理人或者人民法院、有关部门依法指定的人员代理办理”,也就意味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单独办理银行卡的行为能力,程序上必须由法定代理人或者指定人员代理。所以,本事件中,已办理的这张银行卡的开户行为,归属无效,因为代理人并不知情,且未予以追认。

  赵良善表示:“对于逯女士来说,执行款项虽然付至其丈夫账户,但是这个账户并不是经过授权的指定账户,因为其丈夫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有证据证明有人恶意串通侵害其合法利益的,那么这就属于转移资产行为,可以对转移的资产要求继续执行或者另行提起诉讼请求返还。”

  同时,对于办理的银行卡,未经授权,属于无效开卡,系无效服务合同,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对于银行卡中的流水及款项收支,可以追回。同时,因银行过错造成损失的,可要求银行承担与之过错相对应的责任。

  “如果逯女士所述属实,其儿子未经同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私自办理并且转走银行卡中所涉款项,涉嫌盗窃罪。” 赵良善指出,虽然属于家庭纠纷,但是不能以此作为不予立案的理由,如经调查核实,对于符合刑事立案构成要件的,应当予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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