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最低工资标准 天津市最低工资是多少?

  综投网(www.zt5.com)05月20日讯

  工资和福利可以说是一个从业者最关心的问题了,而在每一个工作岗位上的工资和福利有可能大不相同,更何况是身处不同的城市。那么2020年天津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呢?接下来小编将为您详尽介绍相关内容。

  一、2020年天津最低工资标准相关政策

  从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保局获悉,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印发通知,从2017年7月1日起上调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950元调整为每月2050元,每小时11.2元调整为每小时11.8元;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小时19.5元,调整为每人每小时20.8元。此次调整,将使各类新入职职工、公益性岗位人员以及灵活就业劳动者直接受益,同时助推企业职工工资水平整体提升。

  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假期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均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最低工资制度适用于本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也要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下一步,市人力社保局将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开展全市企业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确保新标准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劳动者报酬权益。对于违反最低工资相关规定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二、2020年天津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通知》规定,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天津宣布从今年7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950元调整为每月2050元;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小时19.5元调整为每人每小时20.8元。

  今年以来,针对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和制造业工人工资上涨出现了不少质疑之声。一些企业认为,调高最低工资增加了制造业用工成本,直呼工资涨不起。也有专家担心,最低工资增长过快,可能促使企业通过机器换人来降成本,最终让劳动者失去饭碗。

  三、注意事项

  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本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均适用最低工资制度。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也要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最低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用人单位包“食宿”,仍应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并按规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加点工资、中夜班津贴和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支付的岗位津贴,以及集中供热采暖补贴、高温天气期间按规定发放的高温津贴、按照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福利待遇,均不能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天津位于华北平原海河五大支流汇流处,东临渤海,北依燕山,环境怡人,同时也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环渤海地区经济中心、首批沿海开放城市等等荣誉城市的称号,相信在工资的待遇上也不会太差。

标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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