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式完成RCEP核准程序 中国加入RCEP的影响有哪些?

  摘要:2021年4月15日,中国向东盟秘书长正式交存《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核准书。这标志着中国正式完成RCEP核准程序。

中国正式完成RCEP核准程序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商务部网站16日发布:4月15日,中国向东盟秘书长正式交存《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核准书。这标志着中国正式完成RCEP核准程序。

  早在3月下旬,商务部就曾发布,中国已经完成RCEP协定的核准,成为率先批准协定的国家,表明了中国政府对RCEP早日生效的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而此次“正式完成核准程序”,是RCEP协定2020年11月签署以来的重大进展。

  对于交存核准书这一程序,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沈铭辉解释说,这主要是因为RCEP协定文本第20章最终条款中明确提到:东盟秘书长被定为RCEP协定的保管方。协定及其任何修订文本应当交存于东盟秘书长。

  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此前介绍,商务部已经会同有关部门梳理了RCEP协定中涉及的701条约束性义务,包括关税减让、海关程序简化、原产地规则技术准备、产品标准、服务贸易开放措施、投资负面清单承诺、知识产权全面保护承诺以及行政措施和程序合规等一系列领域的义务。“目前,(中国)对701条义务中的613条已经准备好,现在就可以实施,占全部需要履行约束性义务的87%,还有13%在RCEP生效时就能够实施。”王受文说。

  当前,我国与RCEP成员国的双边经贸联系日益密切。商务部最新披露的数据显示,一季度我国对RCEP贸易伙伴进出口同比增长22.9%。协定生效后,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据美国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测算,到2030年,RCEP有望带动成员国出口净增加5190亿美元,国民收入净增加1860亿美元。

  此前,15个成员国一致表示,将尽快完成RCEP的国内批准程序,争取在2022年1月1日生效实施。根据规定,RCEP协定应当在至少六个东盟成员国签署方和三个非东盟成员国签署方向保管方交存核准书、接受书或批准书之日起60天后生效。目前,中国、泰国、新加坡三国已经批准RCEP协定。沈铭辉认为,当前进程之快超出预期,对于RCEP 2022年1月1日生效实施充满信心。

  “RCEP对于整个东亚地区的经济体而言,有非常强劲的正向推动力,特别是在疫情之下。”沈铭辉说,“特别对于日本而言,此前,日本和韩国、中国都没有签署任何形式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在RCEP框架下,日本可以首次获得巨大的中国市场和韩国市场。对于各成员国顺利地推动RCEP生效,我是抱有信心的。”

  中国加入RCEP的影响有哪些?

  2020年11月1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在东亚合作领导人系列会议期间正式签署,世界上人口数量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的自贸区就此诞生。

  RCEP是区域协定。区域分为传统区域和非传统区域。RCEP 所涵盖的区域仍然是传统的。RCEP以东盟为中心,其“对话伙伴国”同意和支持东盟的中心地位。非传统区域是建构性的。在RCEP之前,“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所涵盖的是一个非传统区域。CPTPP区域包括了太平洋盆地涉及的东亚、东南亚、东北亚、北美、拉美、大洋洲等11个国家。而尚未办理完“脱欧”手续、不再是欧盟国家的英国想加入CPTPP,CPTPP成员国也并未拒绝。

  相比于CPTPP,今后在东盟和其他成员同意并经过谈判后,RCEP的新成员将是东盟的其他对话伙伴国(如美国和印度等),而不是“域外”国家如英国。

  2019年,印度退出RCEP谈判。日本一度从地缘政治角度考虑,希望印度留在RCEP。后来,经济(商业)的逻辑在东京占据上风,日本不再坚持印度的进入。

  我在这里想指出,没有印度的RCEP依然意义非凡。非凡性到底在哪里?这倒不是因为没有印度降低了谈判的复杂性,或者印度如果加入可能谈不成、无结果。我说的非凡,指的是RCEP让我们想起了“亚太”。我们知道,亚太地区的经济合作,在冷战没有结束的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了。经历了近40年的建构,亚太经济合作尽管没有形成包容性的“太平洋经济圈”,亚太经合组织(APEC)也没有成为太平洋经济共同体,但是无论是CPTPP还是RCEP,本质上是建立在这近40年的区域合作基础上。真正的功臣是“亚太”。无论如何,印度与亚太的经济联系还是不够,印度终究不是亚太国家。新德里主动退出RCEP,再次突出了其“亚太合作”的本质。

  11月20日,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将以视频形式举行,在这一时刻,我们要感激具有伟大可持续性的“亚太合作”。没有“亚太合作”这一框架或平台,也许就不会有CPTPP和RCEP这两个重大的区域合作果实。接下来,对研究者来说,一个有意思的问题也许是:CPTPP和RCEP之间会有什么关系或者互动,以及因互动而来的共同未来?

  2020年11月15日,15个真正的亚太国家签署RCEP后,新西兰外交和贸易部网站公布了RCEP协定的全文(但16日该网站上却看不到RCEP协定全文了,不知新西兰政府是否将之删除了)。在新西兰外交和贸易部官网下载了RCEP协定全文后,我花了一天翻看这一协定。该协定一共510页(英文),非常厚重,是需要用很长时间来消化的一份文件。

  RCEP谈判耗费数年,尤其是今年新冠疫情期间,亚太地区的国际交流,包括外交官之间的接触都受到严重影响。这一协定在疫情期间的文本变化情况,我们所知甚少。目前,对RCEP关心者众。在看了一些关于RCEP的评论后,我大体认为,许多评论者大多没有细看RCEP协定全文,或者根本没有看RCEP协定本身。而仅仅根据RCEP签署的相关新闻有感而发是远远不够的。

  RCEP的签署也许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我们知道,东盟自身的进程和东盟主导的区域进程中达成的协议不计其数,但这些协议很多并没有真正付诸实施,或者,这些协议的“合规”或者付诸实行,一直是一个问题。

  最后,我有一个建议:要对RCEP做出相对正确的评论,理解RCEP协定本身是一个必要的前提。有关机构有必要设立专门研究RCEP的项目,尤其是研究RCEP能否如期并全部获得参加国批准而生效、研究RCEP的影响及其不确定性、研究RCEP和CPTPP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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