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3个月未达业绩无工资被开除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近日,一则“男子3个月未达业绩无工资被开除”的相关消息引起众多网友的关注和热议,并一度冲上了微博热搜。具体发生了什么?让我们一起往下看。

  近日,上海。销售员张先生与公司约定每月销售业绩低于3万元无工资;连续两个月销售业绩低于3万元,公司将给予辞退处理。后公司以张先生连续三个月业绩未达标为由,未支付其工资,并告知其不用再来上班,人事最终发出解除通知。张先生以公司构成违法解除为由,提出仲裁申请。仲裁裁决公司支付4万余元赔偿金及7千余元工资差额,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认为,补充协议虽系双方自愿签订,但关于连续两个月业绩不达标即可辞退的约定,显然违反法律规定,公司基于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应属违法解除。法院最终判决,约定无效。

返回顶部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