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数据局将试点数据标注 全领域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

  4月2日,国家数据局发布《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因地制宜发展新兴数字产业,加强关键数字技术在城市场景中集成应用;加强数字化赋能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建设;同时加强对城市数字化转型的资金支持,并积极吸引社会投资。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7年,全国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横向打通、纵向贯通、各具特色的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城市数字经济创新活跃,数字治理高效精细,数字服务畅享便捷,数字应急韧性安全,生态环境智慧绿色。到2030年,全国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全面突破,涌现一批数字文明时代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中国式现代化城市。

  在全领域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方面,《指导意见》指出,培育壮大城市数字经济,深入推进数字技术与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鼓励平台企业构建多层次产业互联网服务平台。因地制宜发展智慧农业,加快工业互联网规模化应用,推动金融、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商贸、文旅、康养等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转型。

  因地制宜发展新兴数字产业,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先进计算、未来网络、卫星遥感、三维建模等关键数字技术在城市场景中集成应用,加快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同时,加强数字化赋能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建设,推进适老助残无障碍设施与公共服务数字化改造,推动打造低成本、高体验、交互式的社区、居家智慧养老服务场景。普及数字生活智能化,加快智慧餐饮、智能出行、数字家庭、上门经济、即时零售等新场景建设。

  在全方位增强城市数字化转型支撑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建设完善数字基础设施,统筹推进城市算力网建设,实现城市算力需求与国家枢纽节点算力资源高效供需匹配,有效降低算力使用成本。推动新能源汽车融入新型电力系统,推进城市智能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构建数据要素赋能体系,加快推进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制度建设,促进数据要素高效流通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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