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上海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中心的规定:

上海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1

  一、加强住房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审核

  (一)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和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认定为首套住房;无住房、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已有一套住房、购买第二套符合改善型认定条件的,均认定为申请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

  (二)停止向符合下列情况的借款申请人发放贷款:

  1、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缴存职工家庭。

  2、购买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

  二、调整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政策

  认定为首套住房的,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保持不变。

  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为同期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个人最高额度调整为40万),有补充公积金的调整为100万元(个人调整为50万);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普通住房不得低于50%;非普通住房不得低于70%。

  三、调整计算公积金贷款的还款能力比例和存储余额倍数。

  本市计算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的每月还本额占月工资基数比例调整为不超过40%;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存储余额倍数调整为30倍,补充公积金的存储余额倍数调整为10倍。

  四、严格首付资金真实性审核和信用审查。

  市公积金中心应要求各受托机构继续严格对首付资金真实性审核,进一步加强对借款人家庭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审查。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借款人应从严审批贷款。尚未还清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不得办理除还贷以外的其他公积金提取业务。

  若您需要办理我行的贷款业务,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是指我行受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消费贷款。目前上海分行只受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即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所需费用时,其不足部分向银行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

  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参加住房公积金并正常缴纳的职工,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

  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

  3.经我行查询后确定无不良信用记录;

  4.已经签订购买住房的出售合同或预售合同;

  5.已支付规定比例的购房首期付款,购买一手房的首期付款不低于房价总额的20%,购买二手房的首期付款不低于房价总额的30%。

  (注: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贷款金额:

  (1)不高于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住房公积金余额的40倍,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

  (2)不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

  (3)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50%)*12个月*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购买一手房的,最长不超过30年;购买二手房的,最长不超过15年,同时不长于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后5年。

  央行上海总部与上海银监会联合发布上海楼市个人住房贷款调控政策,其中二套房利率上浮10%。文件规定,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 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 买非普通自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上述情况利率均按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执行。28日下午,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行长段超良明确表示,上海首 套房贷利率优惠上限敲定9折,以后不会出现8.5折和更大的折扣,不会再优惠。

  据上海中原地产、同策咨询数据,25日的个人住房贷款调控政策出台后,上周末上海住房交易量爆增。数据显示,上周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71.7万平方米,环比增加48.0%。这一水平相当于两周的成交量,同时也创出 周度成交历史新高。而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分析认为,“沪九条”发布当日以及之后周末新开盘成交中的这类客户不一定符合新政的限购和二套首付条件,因 此“沪九条”发布之后成交的数据,尤其是周末开盘项目存在交易水分,后期存在“退房”风险。当开发商把被“圈”住的客户进行梳理后,不符合限购条件的客户 就可能被退房。此外,由于是否购房成功以是否网签为准,在“沪九条”颁布前购房,却没有来得及网签的客户,也会有部分丧失购房资格。对于上海未来三个月的 楼市情况,业内人士普遍预计,由于政策收紧,新房成交将在未来三个月走弱,房价或短期见顶。

  2017年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工作的通知》,该通知的下发意味着2016年上海公积金贷款政策出现不少变化,其中就包括对公积金贷款最新额度和贷款年限作出调整。

  2017年上海公积金贷款政策出现变化,个人贷款额度由原来的30万调整为50万元,家庭最高爱款额度调整为100万元,除此之外,低于5 年含房龄的二手房的公积金抵押贷款,最长贷款年限仍为不超过30年,超过20年以上房龄的二手房的公积金抵押贷款,最长贷款年限仍不得超过15年。

  随着上海楼市新政出台,上海公积金贷款政策也将相应收紧,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二套房,普通住宅首付比例将从原先不低于30%提升至不低于50%,非 普通住宅的首付比例将从原先不低于60%提升至不低于70%。上海大部分银行已经加紧办理申请组合贷款资料,公积金贷款政策预计最快在本周出台。

  2020上海市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符合国家及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资金;

  (四)当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且没有未终止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约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租金约定及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约定等);

  (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与还款意愿;

  (六)具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或者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的其他债务;

  (七)必须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本市住房的产权人并能够提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相关合同或者证明文件、身份证明、首付款证明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材料;贷款用途为购房的,所购买的房屋必须为本市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八)能够提供市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九)符合市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共同借款人应当为借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共同借款人应当符合上述除第(七)、(八)项外的其他全部条件。

  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共同产权人也可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当承担偿还公积金贷款的连带责任。

  上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及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资金;

  4、当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6个月),且没有未终止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约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租金约定及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约定等);

  5、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与还款意愿;

  6、具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或者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的其他债务;

  7、必须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本市住房的产权人并能够提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相关合同或者证明文件、身份证明、首付款证明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材料;贷款用途为购房的,所购买的房屋必须为本市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8、能够提供市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9、符合市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共同借款人的条件:

  (1)购买本市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共同借款人必须为借款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已有2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不得作为共同借款人;

  (2)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共同借款人应为借款的配偶、父母、子女及产权共有人。

  二、借款申请人不予贷款情况:

  1、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信贷交易行为存在当前逾期尚未偿还的;

  2、最近5年存在连续6期(含)或累计超过12期(含)的逾期记录;

  3、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存在提供虚假资料、虚假承诺等情形的;

  5、最近3年内因以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手段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被纳入市公积金中心个人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的,或者最近5年内因以欺骗手段违法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被纳入市公积金中心个人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的;

  6、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安全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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