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1MDB事件 香港证监会对高盛亚洲罚款3.5亿美元

  22日,香港证监会公告,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高盛亚洲)因在管理层监督、风险、合规及打击洗钱等监控方面犯有严重失误和缺失,令1Malaysia Development Berhad(1MDB)于2012年及2013年透过三次债券发售筹得的65亿美元中有26亿美元被挪用,因而遭证监会谴责及罚款3.5亿美元(27.1亿港元)。

香港证监会对高盛亚洲罚款3.5亿美元

  香港证监会称,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高盛亚洲)因在管理层监督、风险、合规及打击洗钱等监控方面犯有严重失误和缺失,令1MDB于2012年及2013年透过三次债券发售筹得的65亿美元中有26亿美元被挪用,因而遭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谴责及罚款3.5亿美元。

  香港证监会认为高盛亚洲没有勤勉尽责地监督参与执行有关债券发售的高级管理人员,亦无确保他们秉持适当的操守标准;在有多项预警迹象的情况下,没有识别及充分地处理有关洗钱及贿赂的关注事项;在审核及批准有关债券发售时,没有以适当的技能、小心审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行事,及维护客户的最佳利益和确保市场廉洁稳健;没有实施充足且有效的内部监控程序,以免客户因欺诈及其他不诚实的行为或专业上的失当行为而蒙受财政损失。

  附:1MDB是马来西亚的国有投资基金,2009年在前总理纳吉布主导下的顾问委员会领导下成立,纳吉布已经因因腐败被捕。这个基金早期的举措包括购买私人拥有的发电厂,并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规划一个新的金融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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